林霄一惊,微微翘起嘴角来。 抬头看莫婉清一脸坏笑的样子。 “啊?我忘了!” 他一脸懵懂的转身开始细细打理野果。 莫婉清慌了神,赶忙起身。 “喂!哪有你这样的,昨天你可是硬来的····做完就忘?臭男人!” 她看这个男人一脸无辜的表情,心里委屈起来。 林霄笑了笑:“硬是硬了,来没来是真忘了~” 莫婉清竟一时语塞。 奶声奶气的说:“我···我不管,你得认,你说过要娶我的!” “你要娶我,你就得负全责!” 林霄看着她着急的样子,感觉有点搞笑。 随后佯装无奈:“要我入莫家的门是不可能滴,不过你嫁过来,我还是可以考虑的。” 他知道大家族规矩多,如果不是门当户对,必然是找上门女婿,况且莫家招赘婿的事情天下皆知。 莫婉清直接闪到林霄面前,玉指一抬。 “啊,你答应了!反悔是小狗,我嫁就我嫁!” 林霄心里虽然早有预料,但是这话被她亲口对自己说出来,还是感到意外。 放下手中打理中的野果,直接抓住她的手。 佯装微蹙眉头:“有你这么上赶子嫁人的吗?” 莫婉清顺势直接扑倒他怀里,满眼闪光。 “那你是小狗狗吗?” 林霄轻拍了她一下:“你才是!” 莫婉清像是猜到些什么,猛地抬头,张大那双桃花眼。 “那你答应娶我了?” 林霄把头侧到一边,继续佯装冷脸:“你这叫强买强卖!胁迫婚姻!” 莫婉清开始不管不顾。 原地蹦跳起来。 直接抓起林霄打理好的野果,往天上一抛。 “耶!我要嫁人啦,撒花,撒花~~~~” 她像蝴蝶一样在广阔无垠的蓝海面前,放肆奔放,起舞。 最后直接扑向林霄,他没坐稳,两个人一起栽倒银沙之上。 林霄就这样看着眼前人。 很欣慰。 磨炼过大大小小的事情之后,他终于拨开内心那层迷雾。 在莫婉清嘴唇发紫的那一刻,他感觉他的世界也被覆上了阴暗的颜色。 他已经明白,其实在内心最深处早就认可了她。 他们就一直躺在银沙之上,轻柔的海风拂过,带来丝丝凉爽,静静闭眼享受这抹久违的爱意。 他知道,就算她愿意下嫁,还是逃脱不了对阵莫锦华的命运。 但是,既然是自己的女人,那有什么理由受别人的欺负。 今后,他必将莫婉清护在身后,共同抗争所谓的危机。 她就这样斜趴在他身上,指尖不停在他鼻尖点点。 像是在思索些什么。 突然。 一句十分有意味的话说出:“辛苦了,老公!” 林霄几乎要笑出来,:“不辛苦,小情人!” 莫婉清就捏的轻捶了他一下。 广袤的海面上,波光粼粼,依然很平静,时不时传来几声海鸥叫,椰子树斜插在一旁,轻点叶尖。 她继续缩到他怀里,静静的沐浴海风···· ······· 浅浅吃过几口之后,林霄抬头望着烈日,不由感叹起来。 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,虽然惬意,可最终不是长久之计。 莫婉清的直觉很灵敏:“想回去?” “是啊,看你的都黑了两度了,在这么下去,咱们俩都得变成原始人!” 莫婉清在他的脸上轻啄一下。 “原始人有什么不好,最起码快乐,没有扰咱们。” 他知道,小岛时光,是莫婉清最难得的假期。 没有电话。 没有琐事。 没有阴谋。 没有胁迫。 简直是人间仙境。 林霄抿嘴一笑:“这地方,只有海鲜和野果,是撑不住多久的!” 下午。 两人生起冲天篝火,摘了一些芨芨草,投进去,滚起浓烟。 希望可以有人看到救助信号。 这岛实在是小,走一圈才两个小时。 两人开始往中间寻摸,也只有一些树木,连条蛇都没有! 突然,在一处低矮树杈上发现一片碎蓝布。 林霄总觉得很熟悉,但想不起来。 寻摸半天没有收获,便回到木屋前。 与此同时。 莫万豪联系的澳洲高层出动顶级救援队继续扩大搜索。 老夫人整天跪在朝北的窗户边,双手合十,求菩萨保佑! 当尤再攀得知,已经接连三天没有他们的消息。 心如刀割,为什么自己认定的好友和亲人,都会出事。 如果当时老爷车能够发动,会不会还有一线生机。 如果莫锦华在顶层发癫的时候,他不怯懦,直接出现,这一切会不会有改观。 他自责极了。 只能每天借助酒精麻痹自己,最后饮酒过量,酒精中毒被拉去急救。 肖震依然没有醒来,一块玻璃碎片直直扎进他的胸腔,好在现在已经稳定。 ····· 傍晚时分,莫婉清看到他手里的那块蓝布,夺了过来。 透过交织的孔眼,看向泛红的海面。 “这布料,有点陌生,虽然是棉质,但是这颜色生得很,肯定不是热销品!” “蓝布没怎么褪色,应该是刚留下不久!” “你说这岛上难道有其他人来过?” 她泛起好奇,看向林霄。 他没有说话,只觉那个称呼就在嘴边,可怎么都说不出来。 莫婉清走了一个下午,累了,直直躺在银沙上,将布盖在脸上。 “相公,娘子又饿又累,快去做饭!” “嗯!这块布还有香火味道,挺安神~” 突然,莫婉清视线清晰起来。 林霄把蓝布拿在手里,嗅了嗅。 没错! 是太虚山的味道! 难道真是那个白人道士? 在海底上浮的时候,虽然没看清脸,但那只大手的触感是真切的。 还有! 莫婉清是不是也是他救起的。 虽然她说装甲车很安全,可是能从外部砸碎防弹玻璃,普通人是绝对做不到的。 况且相隔时间这么长,让一个女人漂浮在万里无边的大海上,还能活! 绝对是个奇迹。 莫婉清说过,她还被照顾了一小段时间,吃了叫花鸡! 那可是白人道士最喜欢的华夏美食! 一定是他! 这做派,很符合他的风格。 他本是美国海豹部队出身,后来每天生活在腥风血雨中,杀伐过重! 就提前退役,来到华夏,投身太虚山,修行! 期间他悟出一个真理。 钱财,生来死去不带离,可现在既不是生来,也没有死去,当然最重要! 不得不说外国人的思路很清奇!
第158章 海豹部队出身(1 / 1)